为加快构建我市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升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水平,根据《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近日市政府印发《忻州市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以城市为单位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的要求,加快我市打造形成“慢充为主、快充为辅、安全智能、经济便捷、开放共享”的居民区充电网络,解决充电桩“进小区难”的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购置和使用电动汽车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与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明确了七大重点任务。一是落实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标准,全面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二是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压实新建居住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直接建设不低于15%,100%预留充电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求。鼓励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三是推进既有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妥善解决居民充电难问题。四是规范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申报流程。五是有效提高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报装水平。六是严格规范物业企业服务活动行为。七是严格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责任。

  《实施方案》同时明确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与相关单位责任,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处理机制,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做好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各级能源、住建、自然资源、审批、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紧密协同做好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作。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宣传力度,促进社会各方关心、支持、参与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自2024年8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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