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根据省物价局的工作要求和市价格主管部门的计划安排,结合“五一”小长假旅游小高峰即将来临的实际,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分两个检查组分别对忻府区、定襄县、五台县、五台山风景区、宁武县、代县等六县(区)五一期间的旅游市场价格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从4月22日开始,检查重点是《关于深入开展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建立价格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旅游行业经营者提供服务是否存在擅自缩短旅游时间、遗漏旅游景区、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变相涨价行为,销售商品是否存在虚假打折、质价不符等价格欺诈行为;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优惠、减免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强行销售联票、捆绑消费以及其他乱收费行为;旅行社、旅游景区、景区停车场及宾馆酒店、餐饮购物、休闲游乐等与旅游相关经营者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通过检查,对明码标价不落实、不规范,个别旅游景区门票、索道价格到期不报批,监管责任不落实、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现场进行了纠正,并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旅游市场的收费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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