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新型冠状病毒在发热门诊内的传播风险,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热门诊防控指导意见。 

  一、发热门诊管理 

  1、发热门诊应当设在医疗机构内独立的区域与普通门(急)诊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发热门诊和隔离留观室的出入口要设置显著标识。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留观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发热门诊内要区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保持良好通风,合理配置人流、物流。诊室消毒期间应当有备用诊室。   

  2、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完整的就诊流程和运行机制,开通热线电话及无障碍通道;建立完善的发热病人登记、分诊制度;有健全的门诊日志,各日志项目登记齐全清楚。 

  3、配备采样设施,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防护设施和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如消毒产品和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隔离衣、眼罩等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正确穿脱防护用品。每诊疗一个病人和接触污染物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消毒。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应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有无武汉市等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接触史。做好患者信息登记(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对疑似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发热门诊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 

  6、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进行规范处置,并做登记。 

  7、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有条件的发热门诊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做好诊疗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地面等)、医疗器械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患者离开后,严格终末消毒。并做好消毒工作的记录。 

  8、发热门诊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医务人员防护 

  1、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务人员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尽量防止和避免职业暴露,一旦发生职业暴露,能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2、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发热门诊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包括体温和呼吸系统症状等。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三、加强就诊患者管理 

  1、加强就诊患者管理。发热门诊对发热病人就诊和留观病人要进行有效管理和引导。进入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应在医务人员指导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发热门诊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它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它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根据相关诊疗规定使用专用车辆转诊到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例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2、加强患者教育。发热门诊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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