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设卡点防控工作,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制定本防控指导意见。 

  1、由公安及其派出机构负责牵头、各医疗卫生机构抽调的医护人员配合。对于社区、村口等地方由于人员不足的问题,可临时抽调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作为把守人员,但是在上岗前应该对其进行统一培训。 

  2、对于设卡点进出人员要进行详细的信息登记,并且实时进行体温测量,观察询问其有没有干咳、乏力、发烧等症状。如有上述症状,及时向疫情管理人员报告,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3、有疫区(特别是武汉)旅居史的人员,要详细登记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本次出行目的地、所乘交通工具班次及座位号等),并报所在地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让其主动居家留观。 

  4、在设卡点工作人员的防护应达到一级防护,穿工作服、戴一次性帽子、穿一次性隔离衣和戴一次性手套、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者N95口罩。 

  5、设卡点工作人员应注意自身卫生,保持自身整洁。定时参加体检,确保自身健康。为了保证工作人员有充足的休息时间,设卡点人员应实行轮班制。 

  6、保持防控岗亭的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并做好室内消毒工作。 

  7、工作人员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就诊,不得带病上班。 

  8、使用过的一次性口罩、手套、帽子等统一投入医疗废物回收桶,并对垃圾做消毒处理,建议按医疗垃圾收回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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