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忻州市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1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得不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态度不够坚决、措施不够有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有差距。对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的认识不够深刻。强调客观因素多,分析主观原因少;对资源约束趋紧、自然生态脆弱、环境污染较重的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盲目上马“两高”项目愿望强烈;对推动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紧迫感不强,对破解转型发展难题还存有畏难情绪;对解决煤矸石等“老大难”问题主动性不够、思路办法不多。
二、整改措施
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学习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西反馈督察情况,对标逐项任务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进督察整改。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2.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出台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组织“两高”项目摸底排查,严格落实分类处置,狠抓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深化生态文明思想认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两山理论”,2021年,忻州市委常委会学习、研究生态环境议题1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研究生态环境议题19次,召开政府专题会议2次;市委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青海、西藏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3次;市委主要领导关于生态环境作出相关批示264项,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生态环境作出相关批示89项。
2.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出台《关于认真做好我市“两高”项目分类处置工作的通知》《忻州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摸清“两高”项目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落实分类处置,明确“两高”项目范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规范“两高”项目准入程序,加强事中事后全程监管,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责任。
3.持续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成立忻州市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忻州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2021年行动计划》,围绕六大方面,提出了全市41项试点任务。多次召开专题及试点工作推进会,动态跟踪任务进展,督促推进完成预期目标任务。持续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截至2021年底,全市新能源装机达925.21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规模的56.46%,占比位居全省第一。
4.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2022年保德县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编制《保德县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7日,共10天)向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武耀斌
固定电话:0350-3122912
电子邮箱:xzsjcbgs@163.com
2023年9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