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10月22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和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贯彻《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传达学习贯彻省委书记林武在全省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上、在汾河沿线指导救灾重建工作时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贯彻省委书记林武在晋中市调研和全省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法治建设等工作,安排部署当前重点工作。市委书记郑连生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是激励我们在新的伟大征程中接续奋斗的动员令,我们要学习好、领会好,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心怀“国之大者”。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动忻州各项事业发展,彰显中国特色的强大活力。要牢固树立群众主体意识,坚持亲力亲为、主动作为,团结忻州群众把忻州的事办好,更好地激发广大群众的活力。要抢抓机遇,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在太原忻州协同联动发展中贡献更大力量。要加强对忻州各项事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推动党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忻州落地生根。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一篇充满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的纲领性文献,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忻州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升人大履职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和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握讲话要义,不断延伸学习,掌握生物安全、数字经济的基本知识,认真研究忻州面临的机遇、风险和挑战,求实求是,抓住重点,切实做好忻州关于生物安全、数字经济的各项工作。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走出富有忻州特点的生物安全和数字赋能路径。要加强领导,真正为做好生物安全工作、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搞好保障、提供支撑。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共同富裕的四条原则和六方面部署,不断深化对共同富裕的认识,在加快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要切实做好各群体收入分配工作,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激发各群体活力,推动忻州现代化进程。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书记林武在全省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上、在汾河沿线指导救灾重建工作时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群众冷暖安危时刻放在心上,把灾后复产重建牢牢抓在手上,加快抢修受损水利、道路、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加快摸排抢修受损农房,积极推进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全力降低灾情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坚决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全力以赴帮助受灾群众建设美好家园。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书记林武在晋中市调研和全省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用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坚决贯彻“四个不摘”政策举措,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研究通过了《忻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和《忻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考核办法》。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各项工作,加快法治忻州建设。要提升考核的精准性,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调动起干部和群众学法用法、推动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就当前工作作出安排。要安排好省党代会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切实抓好冬季供热、能源保障、困难群体过冬、开发区“三个一批”、项目建设、营商环境、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工作,塑造忻州好形象,以良好秩序和优异成绩迎接省党代会召开。要认真做好今年的收尾工作,及早谋划明年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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