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忻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
关于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1月26日,第三巡察组对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15日,巡察组向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中心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压实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由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认真对照巡察反馈的4项17个问题,明确每一个问题的具体整改措施、整改目标、牵头领导、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多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研究完善,形成了《关于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心党组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强化成果运用。中心党组高度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建立《忻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注重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相关制度结合起来,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毕,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中心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创新学习方法、提升业务水平的举措不多”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市发展研究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新型智库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6月18日,中心组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中心主要负责同志结合课题研究和意识形态等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二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各部室职能和课题研究方案,5月7日,组织召开了中心2024年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中心《2024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课题交流研讨3次,分管领导和各课题组进行交流讨论,研究解决课题研究过程中的问题与困难。三是4月7日,中心选派了一名研究人员参加了省发展研究中心举办的“2024年全省新型智库建设培训班”学习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研究人员业务能力,切实提升决策咨询服务水平。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重要论述重要指示不深入,学以致用方面存在不足”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心《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明确提出了“中心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实践不少于2次,实施班子成员领题调研制度,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每年与所分管部室至少完成2项调研课题”的量化要求。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了完善低保、困难家庭保障扶持措施和提高困难群体保障救助水平方面的研究。5月21日,中心相关负责人陪同市政协调研组,赴岢岚县高家会乡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了走访调研,形成了题为《完善低保和困难家庭保障扶持措施,提高困难群体保障救助水平》的调研报告,目前,报告初稿已完成,计划8月初定稿。
3、关于“课题研究人员力量薄弱,成果转化质量不高”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与市委组织部积极协调,为中心选派985院校毕业的优秀选调生1名,公开招录了高校毕业生1名,进一步加强了后备干部储备,充实了中心研究力量。二是修订完善中心《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方面的要求,课题研究完成情况将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范围,作为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各课题组形成调研成果后,择优选送分管市领导审阅,并在《政务信息》《经济工作》刊载,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同时,积极鼓励课题组及个人参与各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比或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并对优秀研究成果给予相应奖励。
4、关于“‘一书一刊’”的影响力不大,覆盖面不广”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书刊稿件审核制度》,切实从审核校对流程、审稿要求、审稿标准、审核结果处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三审三校”工作,不断提高《忻州市情》和《经济工作》的编撰质量。二是持续提升《经济工作》影响力,从第4期开始,连续刊登稿件征集启示,面向全市征稿,拓展优化稿源,充实书刊内容。截至6月底,共征集3篇优质稿源,通过筛选刊登了2篇高质量的稿件。三是按照《忻州市情》出版计划,制定出台《<忻州市情>编辑出版任务分工及工作要求》下发各部室,明确了资料收集、整理校对、印刷发行等各环节的责任人、时间表。并于7月底圆满完成了编发工作,较往年提前了45天,切实提升了《忻州市情》的实效性和精准性。
5、关于“发挥服务市委政府决策咨询职能作用存在短板”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心年度课题研究计划,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快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选取了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发布的山西省38个主题43条优质旅游线路之一“康养忻州·享自在生活游”开展了研究,形成了题为《协同联动,打造康养忻州文旅路》研究报告。报告系统分析了该路线的特色和优势,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并从增强吸引力、积聚竞争力、发挥带动力等3个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线路建设,提升我市康养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实现忻州文旅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二是为进一步突出中心研究课题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储备性,在年度工作计划中,针对课题研究的宗旨、目标、选题、工作方法、校对审核和成果运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多次组织课题组召开课题交流研讨会议,及时分析解决在课题研究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严格执行稿件校对审核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切实保证研究报告中材料数据的真实有效。
6、关于“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目前中心党组班子配置情况,及时调整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和相关责任科室的职责。二是按照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和党建责任制考核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和通报制度等。组织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并对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定期向市直工委报送了中心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等相关材料。
7、关于“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政治敏锐性和斗争性不强”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完善中心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机制,建立网络舆情应对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做好舆情的预警与危机处置,确保在舆情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作出反应。二是6月18日,中心组对《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6月25日,中心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教育中心党员干部要把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当成传播正能量的宣传阵地,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言论和错误观点。在工作中正确使用微信、邮箱等网络工具传输文件图片资料,确保工作内容的安全性。
8、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5月31日,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纪党规。同时,修订完善了中心《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5月27日,中心组织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领导到会进行了指导。6月初,中心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了《中心党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并及时更新了中心11名党员干部的廉政档案。
9、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方面的整改情况。认真开展中心党纪学习教育,4月15日,中心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中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4月28日、29日举办为期2天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到会进行了专题辅导,中心班子成员开展了交流研讨。5月31日,中心组传达学习了关于公务接待和为基层减负等方面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相关自查工作,并形成专项报告上报派驻纪检监察组。6月4日,中心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大会,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通报了典型案例,班子成员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撰写了心得体会。6月6日,召开了中心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中心党组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7月11日,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警示教育,对“六项纪律”典型案例进行了集体学习。截至目前,中心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4次,班子成员开展交流研讨3次,领导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1次,开展警示教育2次,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习活动6次。
10、关于“党组工作规则出台不严谨”方面的整改情况。认真对照2019年4月6日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内容,修订完善了《忻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了中心党组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11、关于“文件审核把关不严”方面的整改情况。重新修订完善了《忻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忻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忻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决策程序,并严格执行。
12、关于“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内容不深刻”方面的整改情况。中心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和课题研究工作,明确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此项问题,在今后撰写述职报告时,要客观总结工作情况,认真检视剖析,查摆问题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彻底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13、关于“班子成员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忻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不断强化理论学习。二是5月7日,中心召开了年度工作会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重点开展《经济工作》《忻州市情》2项书刊编辑出版,开展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对外贸易、现代物流等4方面的课题研究。研究出台了《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书刊稿件审核制度》等工作制度。同时,要求班子成员要亲自主持分管部室课题计划、课题调研、研究成果的审定等环节工作,深入推进中心书刊编辑、课题研究等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三是不断加强中心法治建设。7月9日,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将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在中心的主办刊物《经济工作》上,刊载了相关文章,并在《忻州市情》上详实反映了2023年度全市法治建设的整体情况,供各级领导学习参考,该项工作得到了市依法治市考核组的充分肯定。
14、关于“以制度管事、靠制度约束的机制还未形成”方面的整改情况。研究出台中心《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书刊稿件审核制度》,明确提出课题研究、刊物发表的量化标准、研究成果运用及奖惩办法等相关要求,逐步形成以制度管事、靠制度约束的管理机制。
15、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方面的整改情况。1月16日,中心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4月7日,召开了中心2024年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市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中心2024年度党的建设工作,制定了中心《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截至目前,中心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7次,党员集体学习13次,讲党课2次。
16、关于“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巩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中心党支部已按要求配备一名党支部专职副书记。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截至目前,中心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7次,党员集体学习13次,讲党课2次,并责专人专簿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三是切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1月11日,中心召开领导班子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主题教育办信息联络组到会进行了指导;1月16日,中心党支部召开了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并开展了党员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会议;5月27日,中心组织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监督检查室主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到会进行了指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程序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到“红脸出汗”,达到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作用。
17、关于“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在课题研究上还不够深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还不多,参谋助手作用发挥的还不够突出”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中心《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完善了理论学习、科学选题、领题调研、成果转化、经费保障等课题研究工作机制。近年来,中心先后完成了《定襄法兰专业镇数实融合路径探索》《全市制造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报告》《忻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研究》《发挥温泉资源优势,着力打造国家级温泉康养旅游度假目的地》《忻州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报告》等研究报告,部分报告分别在《忻政信息》《经济工作》等刊物上刊载,均受到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充分肯定。二是加强对外交流合作。4月7日,中心选派了一名研究人员参加了省发展研究中心举办的“2024年全省新型智库建设培训班”的学习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研究人员业务能力,切实提升决策咨询服务水平。5月21日,中心相关负责人陪同市政协调研组,赴岢岚县高家会乡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就社会救助方面开展了走访调研。7月4日,中心相关负责人赴五寨县参加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切实加强我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协商督办活动。同时,完成山西省《能源革命研究蓝皮书(2023)》忻州部分内容的撰写任务。三是紧紧围绕市两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科学制定年度课题研究计划,重点开展了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对外贸易等4项研究课题,并纳入中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目前,已形成《推动忻州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完善低保和困难家庭保障扶持措施,提高困难群体保障救助水平》《协同联动,打造康养忻州文旅路》等3篇研究报告,预计8月初定稿,并择优报送分管市领导审阅,适时在《忻政信息》《经济工作》等刊物上刊载。按期完成《经济工作》期刊6期的编印发行任务;圆满完成《忻州市情》(2024版)的编印发行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50-3039782
电子邮箱:xzsfzyjzx@163.com。
中共忻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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