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的公告
关于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的公告
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sxxz.gov.cn 2022-05-17 10:07 来源: 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仍然艰巨,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筛查潜在新冠病毒感染者,确保及早发现、快速处置、精准防控,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决定从5月17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免费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对象
全区居民(包括常驻入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入口等),每10天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人员仍按原渠道进行核酸检测,不参加常态化核酸采样;72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和参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工作人员,暂缓参与常态化核酸采样。
重点行业、重点机构的重点人员按照规定频次和要求,前往就近便民采样点进行核酸采集,做到“应检尽检”。
二、采集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三、采样检测地点
辖区共设置112个核酸采集点,由相关乡镇(街道)组织居民按照规定频次、在居住地就近核酸检测。采集点设置详见附表。
四、采集注意事项
(一)采样时请携带智能手机、二代身份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1米以上间隔有序排队,不交谈、不聚集,正确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各采样点要按照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做好消杀通风工作,工作人员要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严防交叉感染。
(二)建议采样前两小时内不吃东西,提前30分钟不喝水、不饮酒、不嚼口香糖,避免采样过程中出现的呕吐、反胃等表现。
(三)避免触碰检测台上的物品,不要把手机、身份证、钥匙等个人物品放在台面。
(四)核酸检测后,戴好口罩立即离开,做好手卫生,不要在采样点长时间逗留。
(五)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集点,提前报告所在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进入全区重点场所的人员及乘坐公交车的人员,要查验5日内核酸阴性证明。5月17日—22日以宣传告知提醒为主,5月23日开始逐步规范。
六、受检者可在核酸采样完成后第二天通过支付宝登录国务院客户端、山西健康码及场所码等查询检测结果。
请大家务必自觉主动参加常态化新冠核酸检测,共同构筑防疫屏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有关部门将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5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等法律法规严肃追责处理。
附表:忻府区常态化新冠核酸检测采、送、检一览表
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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