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全市酒店等服务行业市场秩序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忻州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五台山旅发局,各宾馆、酒店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营造和谐、诚信的消费价格环境,促进旅游服务业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和国家发改委《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规范宾馆、酒店(客栈、旅馆、民宿)住宿、餐饮、停车及购物等经营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倡导诚实守信规范经营
各县(市、区)要多措并举引导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价格。各经营主体要规范经营行为,依法诚实守信,开展公平有序竞争,保持价格水平的基本稳定。
二、强化市场价格监测预报预警
各县(市、区)要密切关注旅游市场酒店及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变化,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加强价格举报投诉数据分析研判,促进“引导消费,震慑违法”作用的发挥。
三、严格落实有关价格政策法规
(一)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各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标示客房结算起止时间及各类客房价格,以降价、打折、特价等价格手段促销的,应当标明促销价格,提高酒店客房价格的透明度,以便于消费者的知晓和监督。
(二)坚决杜绝违规涨价。各经营主体不得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宾馆酒店等房价;不得搞虚假宣传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虚高标价、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
(三)自觉加强行业自律。酒店、旅行社等旅游经营企业应当从维护企业形象,有利于旅游和服务业长远发展出发,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加强价格自律,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保持酒店客房价格的合理稳定,自觉接受价格、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经营主体要自查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完成整改;要自觉承担起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忻州良好形象的社会责任,杜绝随意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加强部门联动 强化市场监管
(一)完善政府部门协作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联动办案工作,形成监管合力,有预见性、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责,确保酒店客房价格水平的合理稳定。
(二)完善价格舆情监督引导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引导作用,及时主动做好价格监管信息发布,第一时间回应社会普遍关注、媒体反映突出的价格热点问题。
五、认真检查办理投诉举报案件
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12345”、“12315”等投诉举报电话的监督作用,及时主动处理价格投诉和举报案件。在重大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工作,增强快速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做到有报必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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