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太原召开
补选唐登杰为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11月28日至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太原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清宇主持会议,副主任贺天才、谢红、王纯、张志川、吴俊清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补选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监票人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唐登杰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法律法规,其代表资格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确认。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蓝佛安辞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决定;《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新修订的《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关于批准《太原市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忻州市家政服务条例》《忻州市社区医疗服务促进条例》《晋中市电梯安全条例》《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办法》《晋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和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10月28日召开的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唐登杰书记围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提出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加快美丽山西建设,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等五个方面的要求,明确了全省各项工作的努力方向。省人大常委会要带头抓好学习贯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完成好今年的工作任务,谋划和推进明年各项工作,为加快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强调,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是我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大会对于动员全省人民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中央及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突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人大常委会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领导下精心做好筹备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各项预定任务。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为开好大会发挥重要作用,确保把这次大会开成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副省长汤志平、熊继军,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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