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金湘军主持 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研究煤炭增产保供、未成年人保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开展、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
3月22日,省长金湘军主持召开省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研究煤炭增产保供、未成年人保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开展、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
会议通过2023年山西省煤炭增产保供工作方案,指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是山西的重大政治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要求,全面统筹煤炭安全生产和增产保供,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能源支撑。要强化组织生产,统筹产运销衔接,稳定现有煤炭产量基础。坚持分类施策、着眼长远,推进建设煤矿施工转产、长期停缓建和未开工煤矿分类处置、接续煤矿项目核准、煤矿产能核增、资源配置等工作,加快各项手续办理,推动煤炭产业数字化改造和绿色开采,促进煤矿依法合规释放产能。要牢固树立“保安全就是保供应”的理念,压实安全责任和保供责任,强化生产调度监测和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
会议通过我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方面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明确各方保护职责,就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对网络环境管理、网络沉迷防治、未成年人信息保护、涉未成年人在线教育平台管理、行业自律等作出规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决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同意晋中市市场监管部门、忻州市河曲县、临汾市浮山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执法效能。要加强对人口小县机构改革的跟踪指导,协调解决试点难题,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带动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会议通过我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从运营主体、建设管理、运营规范、政策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政策措施和相关要求。会议强调,充(换)电基础设施是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强规划引导,简化审批手续,强化用地、资金、配电等政策保障,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增强用户充电体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清洁低碳出行需求,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张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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