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正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市水利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于早,着眼于实,周密部署,统筹抓好抗旱与防汛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高度责任感,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成立防汛备汛工作领导组,统筹推进全市水利系统防汛各项工作。印发《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规则》,督促各县(市、区)早动员、早部署,并对责任落实、汛前检查、值班值守、会商预警、应急响应、信息管理、抢险物资调用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密监测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全力做好应对处置;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坚决杜绝瞒报、误报、漏报、迟报现象发生。

  强化水库和淤地坝防御。全面检查水库溢洪道、放水设施等关键部位,加大水库日常检查巡查力度,加强水库调度运用管理,确保水库安全度汛。严格落实淤地坝防汛责任和巡查管护措施,加强对坝面、卧管、溢洪道的隐患排查整改,严格落实“一坝一人、一坝一预案”制度。

  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全面检视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深入开展山洪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预警提示,及时做好预报预警。跟踪落实“叫应”机制,做到应急有响应、撤避有线路、避险有场所、转移要安全。

  紧盯重点河道(段),持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加快防洪能力工程建设进度,严格落实在建工程施工度汛措施,及时发布河道洪水预警,保障河道行洪安全。

  做好抗旱保供工作。在做好防汛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阶段性、局部性干旱应对工作,及时研判气候及水文气象情况,积极发挥骨干水利工程作用,科学统筹蓄水调水,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保障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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