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充分彰显金融在稳市场降成本促发展中的保障作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日前,市政府出台10条金融硬核举措纾困惠企渡难关。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围绕稳增长总体要求,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给予融资支持,避免出现行业性限贷、抽贷、断贷,力争全年贷款增量和增速均高于上年,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节奏,推动全年贷款进度向二季度前倾,及时对冲疫情对经济的影响。

——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加大涉农、小微、民营企业贷款,特别是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投放力度。落实“2+1”融资、贷款风险补偿、第三方质押等再贷款配套机制,提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使用央行政策工具的积极性,扩大信贷投放,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发挥人民银行支持普惠小微市场化工具的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支持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用好转贷政策工具支持小微企业纾困和发展。支持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低成本票据融资,重点支持小微企业、“三农”、服务业、制造业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

——破解企业融资难题。鼓励在忻银行优化信贷产品供给,通过绩效考核调整、尽职免责、提高不良容忍度等措施,加大信用贷款支持,提高投放精准,提升首货和信用贷款占比。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加强续贷产品的创新开发和推广,采用T+0、年审制中期流贷、随借随还等方式做好中小微企业融资无缝衔接,提升金融供需匹配性,扩大无还本续贷覆盖面。

——完善金融平台功能。开展“政——银——企”间的工作对接,加强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的信息沟通。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大金融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力度,推广利用“忻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信易贷”等线上融资平台,促进纾困惠企金融政策有效落实。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等收费减免政策,按照市场化原则,灵活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方式等形式,帮助企业做好资金接续;对因疫情影响存在还款困难的市场主体,按照政策要求给予展期或续贷,合理延长还款期限,产生的逾期罚息给予适当减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费用,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针对中小微企业客户的评估费、抵押登记费、保险费用尽量做到优惠或减免,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获得感。

——强化融资担保质效。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进一步提高担保风险容忍度,扩大融资担保规模和覆盖范围,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续保续贷。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个人和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创业组织和个人可向经办银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展期还款,原则上不超过1年,并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引导保险机构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延长保险期限,提供针对性强、保障度高的保险产品。对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等涉企险种不得盲目拒保或中断承保。融资类信用保证保险重点向受疫情影响企业倾斜并适当给予优惠,对需要展期、延期的贷款项目,允许在保险期限上给予延长。鼓励保险机构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捐赠保险,对感染新冠病毒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优化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鼓励各金融机构为疫情防控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制定专项服务方案,针对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重点机构开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优先配置金融资源,做到快审快贷、应贷尽贷。疫情防控期间到期贷款,按照市场化原则给予适当延续。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为医疗机构、政府机关、防疫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紧急取现、资金划转等应急金融服务,根据需要为疫情防控医疗机构提供便捷金融服务。

——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协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切实保障“四类群体”征信相关权益。金融机构要合理调整受疫情影响企业、个人的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做好便民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基础金融服务力度,引导客户尽量选择自助设备、网上银行、手机APP等非接触式自助途径办理业务。做好办公区域和营业场所卫生防疫,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运维保障工作,做好运行监控和应急准备,确保为金融服务提供安全可靠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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