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市正处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时期,口罩是病毒防范的主要用品,大量的口罩使用后将被丢弃。为避免因废弃口罩处置不当可能出现二次病毒传染,现将废弃口罩处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收集,集中处置。我市环卫部门在城区的主要街道和重点单位设置200多个专用废弃口罩回收桶,全市所有物业的小区也应设置废弃口罩回收箱(桶),每天定时由市政环卫工人和物业固定人员收集处理。

  二、规范投放,集中收集。为了加强防控,请居民将废弃口罩单独用塑料袋封闭系好,投放至指定地点的“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桶)。环卫工人统一收集,消毒,按照医疗垃圾要求进行集中处理。

  1、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桶):桶内放置固定垃圾袋。

  2、每次取走垃圾袋后要对垃圾箱(桶)进行消毒处理。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3、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每次倾倒垃圾后进行消毒,建议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 

  三、加强宣传,提高认识。环卫处要加强宣传,动员社区组织开展此项活动。由社区规划设置标有文字标识“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的放置地点,便于周边居民投放废弃口罩。应广泛宣传集中处置废弃口罩的重要性,提高居民的自觉性和防范意识。 

  四、及时清运,规范处置。环卫部门安排专用车辆、专门人员及时收集“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桶)内的废弃口罩,在收集废弃口罩时应避免产生气溶胶,废弃口罩建议按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理。 

  五、作业规范,科学防护。从事收集、转运、处理的一线环卫工作人员及处理现场工作人员按要求务必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帽子和手套,作业完成后要把佩戴的口罩、帽子、手套放置在医用垃圾袋内,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然后洗手,用75%的酒精消毒,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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