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1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忻州市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51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由于山西省现有铁路运力不足、运费偏高、调度机制不健全,长治、吕梁、晋城等城市一些已建成的铁路专用线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远低于国务院《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应达到80%以上的要求。
二、整改措施
1.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推广多式联运,加快公转铁建设,对已完成建设任务的大同煤矿集团忻州煤炭运销岢岚安塘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运营。
2.正在推进建设的铁路专用线项目11个,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施工进度,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3.列入2021-2022年拟推进建设的铁路专用线重点项目6个,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4.提高路网服务能力,加大源头、路面监控管控力度,加强运输市场的监管,积极引导大宗货物向铁路运输转移。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出台《忻州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大同煤矿集团忻州煤炭运销岢岚安塘有限公司铁路专线项目已正式营运。
2.11个项目中,已有3条铁路专用线投入运营,2个项目已开工,1条正在办理开工手续,2条正在待省发改委批复,3条正在办理土地预审手续。
3.列入2021-2022年拟推进建设的铁路专用线6个项目中,2条专用线已开工建设,2条专用线已批复,2条专用线正在完成土地预审。
4.印发《忻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完成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7日,共10天)向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武耀斌
固定电话:0350-3122912
电子邮箱:xzsjcbgs@163.com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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