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供暖缴费问题
姓 名 | 来信时间 | 2024-12-09 | |
内 容 | 该内容不予公开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4-12-18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 您好!经市城管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您自2020年分房后,未在市热力有限公司办理过供暖报停手续,且多年未缴费,按照供热政策,未办理报停用户需缴纳全额采暖费用。市热力公司于2024年10月对城区空置房屋进行了两轮摸排,待第二轮摸排完成后出具统一办法。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市热力有限公司结合您在2024年度第一轮空置房屋摸排范围内,2021-2024年度供暖费用可按照办理报停的费用收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