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来信时间 202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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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4-07-15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经五台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2024613日,县农业农村局协同县自然资源局、驼梁风景区、村级干部实地走访核实,聚银沟村村民刘某计划建房的土地为自家已确权的土地,已调规为建设用地,截止当前尚未办理宅基地批准手续,但擅自建设地基。2023113日景区服务中心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工,本人也签字认可,至目前为止该违法情况仍保持原状。后经深入调查核实,您与刘某现在都没有办理建房审批手续,都属于违法建筑。经沟通协调,您与刘某都认可己方为违法建筑,县自然资源局执法队已于2024614日下达《责令拆除通知书》。您与刘某同意上述处理意见,愿意依法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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