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李市长督促宁武县人民政府早日解决和记宾反映的问题
姓 名 | 来信时间 | 2024-05-27 | |
内 容 | 该内容不予公开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4-07-02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 您好!经宁武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1.已协调神达栖凤煤业有限公司与您达成协议一次工伤性赔偿协议;2、您反映的忻州神达栖风煤业有限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根据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中的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未足额申报职工缴费基数,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