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忻州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忻州市统计局
(2023年4月7日)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重视支持和广大被调查对象积极配合下,2022年度全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圆满完成。这次人口抽样调查,按照多阶段、分层、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在全市14个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抽取了154个乡(镇、街道),428个村(居)委会,调查登记常住人口55755人。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零时。经对抽样调查结果进行科学推算,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2655563人,比上年减少7612人,下降0.29%。
二、人口自然增长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16954人,比上年减少386人;出生率为6.38‰,比上年下降0.08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2441人,比上年增加277人;死亡率为8.44‰,比上年上升0.18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06‰,比上年下降0.26个千分点。
三、地区分布
2022年末全市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忻府区 578043人
定襄县 191406人
五台县 211055人
代 县 175740人
繁峙县 249893人
宁武县 133694人
静乐县 116046人
神池县 74871人
五寨县 99234人
岢岚县 68513人
河曲县 121899人
保德县 143268人
偏关县 68636人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16800人
原平市 406465人
四、性别构成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367999人,占常住人口的51.51%;女性为1287564人,占常住人口的48.49%,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25。
五、城乡人口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69550人,占常住人口的55.3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86013人,占常住人口的44.66%。
注释
[1]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人口数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有生命的个人总和。
年度统计的年末人口数指每年12月31日24时的人口数。本公报中的人口数是指本年度12月31日的常住人口。
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的常住人口包括:1、在抽中住房单元居住并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口;2、在抽中住房单元居住半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的人口;3、在抽中住房单元居住不满半年,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4、在抽中住房单元居住,户口待定的人口。
[3]城镇人口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其包括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
[4]出生率(又称粗出生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出生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的出生率指年出生率,其计算公式为:
出生率=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式中:出生人数指活产婴儿,即胎儿脱离母体时(不管怀孕月数),有过呼吸或其他生命现象。年平均人数指年初、年底人口数的平均数,也可用年中人口数代替。
[5]死亡率(又称粗死亡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的死亡率指年死亡率,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率=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6]人口自然增长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
人口自然增长率=(本年出生人数—本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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