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自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6月30日,对忻州市开展常规巡视。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省委第四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忻州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忻州市直属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方面的举报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反映,将按规定转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专门电话:17735199504;邮政信箱:山西省忻州市A004号邮政信箱。同时,在忻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信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忻州经济开发区、太忻一体化运营中心、市人民公园、市遗山公园、泛华大酒店设立意见信箱。巡视组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4年6月24日。

  特此公告


  山西省委第四巡视组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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