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辽宁、河北、黑龙江、天津等六省市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后,为推动我省营商环境加快迈入第一方阵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今年,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近日,为发挥民主立法的推动和引领作用,省人大财经委组织邀请我省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广泛听取他们对拟出台的《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意见建议。与会者集中智慧、建言献策。

  据悉,我省拟出台的《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对推动我省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将提供理论支撑和法律制度保障。

  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近年来,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积极作用下,省委省政府狠抓“六最”营商环境打造,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开展全省域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保障。系列措施下,我省行政效率已经出现明显转变,服务效率得到显著提升,民众创业创新创造的动力也在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不断增强。

  广泛深入调研是保障立法质量的关键环节。据悉,在此次立法过程中,省人大财经委充分听取不同所有制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充分保障他们在制度建设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组织我省民企、国企、外企代表和政府相关部门对我省拟出台的《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后,省人大财经委将立足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制定地方性法规,巩固改革成果,充分发挥立法规范和保障改革的作用。在认真总结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围绕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立法相关工作,为推动我省迈入全国营商环境第一方阵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郝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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