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忻府区以基层组织建设为根本,引深三基建设,加快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深化农村三基建设。强化基层组织力量,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调动和激发基层干部积极性。办好乡村党校和农民讲习所。继续推进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持续整顿。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加大从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伍军人、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主要领导力度。

  二是创新村民自治实践。落实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制度,不断完善和拓展四议两公开”“一评两监督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严防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发生。

  三是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加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完善农村法治服务,加快建立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扩大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加快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引导干部群众学法守法用法。

  四是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加强乡村道德建设,指导农村普遍制定或修改村规民约,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深化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出一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村镇、最美家庭,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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