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忻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秩序,全面办好人民满意教育,7 15 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忻府区教育局专门以忻府教科字﹝201940 号文件向社会发布了《忻州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明确要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入学。 

  据悉,近年来,忻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一直实行市、区政府统一领导,市、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各有关单位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阳光监督入学,不断优化中小学布局规划,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积极扩大城乡学位有效供给,着力解决“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有效提升教育惠民的覆盖面和满意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今年5月以来,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以及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区两级教育部门联合组成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调整工作领导组,科学制定工作方案,依据“划片、就近、免试、分配”的义务教育招生原则,多次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数易其稿,提出了义务教育招生实施办法草拟稿,并召开了领导组会议和市教育局局务会议,对该意见和城区学校服务范围内学生入学报名条件及招生办法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忻州城区2019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今年,忻州城区纳入划片的学校服务范围共有小学16 所、初中12 所。 

  《办法》规定,忻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忻府区教育科技局统筹组织,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划定招生范围、下达招生计划。城区各学校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工作。学校作为招生工作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市直学校招生工作,忻府区教育科技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忻府区所属学校招生工作。 

  《办法》对公办学校招生入学条件及办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或同住子女到指定学校入学、就读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作出明确规定。同时,针对民办学校招生作了重点强调,要求民办学校招生要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部署、同安排。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轨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招生工作程序进行招生。2019 年民办中小学一律实行网上报名,每一名适龄生只能报一所民办学校,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城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分为两部分,学校自主招生不超过招生计划的70%,由学校制定自主招生细则;不低于30%的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通过电脑派位摇号录取。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经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 

  《办法》对招生时间作了明确安排,要求7 25 日,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将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城区小学、初中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统一从81 日开始,8 8 日截止。8 9 日市直学校上报市教育局空余学额数,忻府区学校上报区教育科技局空余学额数。810 日各校向社会公布空余学额情况,符合摇号条件的学生开始到所属学校报名。8 11 18:00 符合摇号条件的学生报名截止。8 12 日各校摇号录取,并及时公布录取结果。8 15 日前,学校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8 25 日至31 日前,各学校进行均衡编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并将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向社会公示。9 1 日正式开学,开学后15 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 

  《办法》强调,相关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吸收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组成专门办事机构。责任公开,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本校校园网,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市、区教育局及其责任督学、纪检监察室和督导室要对各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查处扰乱中小学招生工作秩序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监督指导作用,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公安、房管、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管理、人社、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出具相关真实有效证明,协助招生工作。 

  《办法》附件还对忻州市城区小学、初中学校服务范围及城区房屋所有权证、户籍、征迁房、扶贫移民安置房子女等情况作了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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