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7 1 日,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各县(市、区),忻州经济开发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市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发出通知,决定从7 1 日至10 15 日在全市开展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是我市根据《全省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作出的,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此制定了《全市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7 1 日以通知印发给上述各地和各单位。方案指出,这次专项行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新中国成立70 周年献礼。 

  方案明确了开展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的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全市违法排污大整治,坚持铁腕治污、重拳扫污,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实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晋北三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发现我市的问题、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污问题、“禁煤区”散煤、“散乱污”企业、重点区域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城市建成区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问题、柴油货车冒黑烟现象、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水污染治理年度重点工程建成10 项清零任务,迅速扭转生态环境保护被动局面,为保障“二青会”环境空气质量,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完成水质考核任务,全面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奠定坚实基础。10 项清零任务具体内容见《我市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10 项清零任务》。 

  为全面加强全市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市长郑连生任总指挥的“百日清零”专项行动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工信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负责全市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同时建立问题清单工作机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区管委会结合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区工作实际,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按既定时限要求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清零,并分类制定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时序进度要求和整改进度,按要求及时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向驻市督察组报送。 

  方案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对照10 项清零任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执法震慑。对于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自动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要综合运用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对全市违法排污大整治自查自纠期间排污单位自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开展全面核查,对于不主动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仍在违法排污的,依法严查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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