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家长对素质教育的日益重视,我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市场发展迅猛,艺术考级活动异常活跃,但是考级活动的主体良莠不齐,各类考级活动乱象丛生,甚至出现制作“假证”蒙骗考生、家长的现象,严重侵害了考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为有效规范我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按照文化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要求,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于426日发出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查处重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申请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单位是否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二是艺术考级机构委托承办单位承办艺术考级活动的是否自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20日内,将承办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合作协议报审批机关及承办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同时抄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三是艺术考级机构是否在开展艺术考级活动5日前,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报审批机关和艺术考级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同时抄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四是艺术考级机构是否自每次艺术考级活动结束之日起60日内将考级结果报审批机关备案;五是各艺术考级承办单位是否认真做好所属考场考点的安全工作,是否按照有关安全要求设置考场,确保考生、家长、老师和从业人员在所属考点的人身安全,坚决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知指出,各艺术考级机构(承办单位)要加强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守法经营。市、县两级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自辖区内的艺术考级机构(承办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并结合考前备案情况对艺术考级活动进行现场执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推动社会艺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的监督举报及咨询电话为1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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