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管理古树名木,按照政府指导、社会监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强化管护责任,使全市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市林业局起草了《忻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并征求了本系统、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于7月2日市政府31常务会进行了研究,根据常务会意见同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再次修改,请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并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馈我们。 

  公示时间:2018年7月6日-16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0-3034355   

  联系人:张奎文 

  电子邮箱:xz3035286@163.com 

  传真:0350-3034043 

  附件:1、《忻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忻州市林业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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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忻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