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这一年,忻州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消费支出稳定增长。 

  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快增长,增速创五年新高 

  (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加快。2019年忻州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18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81元,同比增长10.6%;增速持续加快,创五年来新高。增速高于全省平均0.8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一。 

  (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2019年忻州市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0.6%7.2%,农村增速高于城镇3.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呈持续缩小态势,由20183.411缩小到2019年的3.311 

  (三)从收入构成看,四项收入全面增长。 

  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2019年全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995元,同比增长9.5%,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9.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2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得益于全市经济平稳增长,就业持续好转,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为农村就业人员工资性收入增长提供了较为有力的保障。 

  经营性净收入较快增长。人均经营净收入3090元,同比增长10.0%;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1.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4个百分点。经营性净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为33.6%,比上年降低0.2个百分点。     

  财产性净收入平稳增长。土地确权登记、农业产业化发展等因素推动人均财产性净收入达到497元,同比增长3.3%,财产性净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为5.4%,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 

  转移性净收入快速增长。人均转移净收入1601元,同比增长17.5%,增速在四项收入中居首位;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7.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9个百分点;转移性净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为17.4%,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转移性净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得益于全市脱贫攻坚各项政策的有力落实。  

  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稳步增长,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2019年忻州市农村居民消费支出7838元,同比增长7.5%。从居民消费结构看,八大类消费支出保持全面增长,其中医疗保健、食品烟酒、教育文化娱乐三项消费增长较快。  

  (一)食品烟酒消费占比最大。2019年忻州市农村居民食品烟酒人均消费支出2828元,同比增长9.7%。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现金消费支出的36.1%,在八大类消费中占比最大,农村常住居民主要还是以“食”为主。 

  (二)医疗保健消费快速增长。随着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以及居民自我医疗保健意识的提高,居民医疗保健消费增长明显。2019年我市农村常住居民医疗保健消费人均支出914元,同比增长10.5%,增速居人均消费支出八大类之首。 

  (三)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长较快。2019年教育文化娱乐人均支出802元,同比增长9.1%。主要原因是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一方面是对子女的教育问题越来越重视,另一方面,居民家庭精神文化需求也不断增加,进而教育文化娱乐支出的费用也在快速增长。 

  (四)衣着消费稳定增长。2019年忻州市农村居民衣着消费人均支出521元,同比增长7.0%。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且网购的兴起使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网购来购买衣着,衣着消费稳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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