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日,忻州市政府印发《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忻政发〔20203号),全面安排部署全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新年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益诚、市统计局局长韩利成等同志担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的忻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张志军兼任。   

  《通知》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总体要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级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周密部署、依法实施,全面客观反映我市人口发展状况,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准确完整的数据支撑。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共同做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履行本单位人普职责。各县(市、区)、忻州经济开发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乡(镇、街道办)、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要根据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普查机构设立工作,完成好本区域内各项普查任务。 

  《通知》对普查工作做出四点明确:一是明确为了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将从部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相关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二是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三是明确对于人口居住分散、数据采集设备不足,可能影响普查工作正常开展的县(市、区),县级可酌情自行增配部分数据采集设备;四是明确对于招聘人员劳动报酬明显低于当地收入水平的县(市、区),除去省、市拨付部分外,县级可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自行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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